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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送房子少妻就不让他上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2日07:38  南京晨报

  晨报讯近日,家住黄家圩的孙海明要和新婚不久的妻子离婚,因为妻子跟他提出:房子不赠与给她,她连床边都不让老孙沾。

  “你说她是不是做得太过分了,究竟是看中我的人还是看中了我的房子才嫁给我的啊,看来我们结婚是一个错误!”近日,小市街道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调解,老孙对妻子的做法很不满意。

  据老孙介绍,他今年65岁,5年前老伴去世后,他便一直住在现在的这套2居室里。“房子是我以前的单位分的,后来我花钱买下了产权,儿子、女儿都在外地上班,他们提出房子先给我住,他们也不吵着跟我要房子的产权!”

  “后来我认识了她,没想到现在我发现我们的认识就是一个错误!”2006年,老孙因病住院,远在外地的儿女又不能回来,四十多岁的苏北女子王玲经人介绍到医院来照顾孙海明。出院后,由于日常起居也没有人照顾,王玲便到孙家做保姆照顾老孙。

  在王玲的细心照顾下,老孙的身体越来越好,屋里传出双方的笑声也越来越多。经过两年的朝夕相处,双方逐渐产生了感情,两人于今年年初高高兴兴地领取了结婚证。为了感谢王玲对他的照顾,老孙还曾许诺死后将两居室赠与王玲。

  可结婚后,王玲立即提出去做个房屋赠与公证,这不免让老孙心里很不痛快,他没有答应。这下,王玲也不干了,连床边都不让老孙沾,两个结了婚的人各住一间。为此,双方多次发生争吵,老孙这才气得要离婚。

  “是他答应把房子给我的,现在是他说话不算话!”工作人员找来王玲,她解释道。“可你也不能刚结婚就要求把房子赠给你,你这会让老孙觉得你跟他结婚是图他的房子!”工作人员对王玲进行开导。

  经过工作人员一番开导,王玲有点明白了,表示今后不再提房子的事,她会好好照顾老孙,做一个合格的妻子,到最后让老孙主动将房子赠给自己。对于妻子态度的转变,老孙表示接受。“她以后好好对我,我会感激她,房子肯定给她,不能让她在我去了之后没地方去啊!”(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刘正建 钱鸣/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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