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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批捕首名侵犯知识产权外籍人士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2日09:1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 (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金全) 记者近日从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获悉,外国籍犯罪嫌疑人TAMIR MOHAMED DA-WOUDABOUZEID(埃及人,下称TAMIR)日前被金华市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批准逮捕。这是浙江检察机关批捕的首名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外国人。

  2008年9月,“易洛塔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老板TAMIR与翻译谢仁林(已被刑拘)携带标识“LS”、“““1ιi9”注册商标(分别系业内知名企业韩国LS集团和世界500强企业法国施奈德集团注册商标)小型断路器样品来到浙江。在明知犯罪嫌疑人陈旭扬(已被刑拘)经营的“万泰电器厂”无权生产这两种小型断路器的情况下,TAMIR等人仍然向陈旭扬定做了10万余只假冒“LS”注册商标的小型断路器和6万余只假冒“““1ιi9”注册商标的小型断路器,准备将这批产品销往国外。这批假冒断路器生产出来后,TAMIR在谢仁林的帮助下将货款23万元汇给陈旭扬,陈旭扬随后将断路器运至义乌市某仓库。今年3月,假冒断路器被义乌市工商局查获。

  该案发生后,义乌市工商局依托市保护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机制,迅速将案情通报给市检察院,该院立即建议工商部门将案件移送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于今年4月立案侦查,TAMIR随后被抓获归案。依据办案权限,义乌市检察院根据上级院金华市检察院的指示,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引导侦查取证。该案提请批准逮捕后,义乌市检察院又协助金华市检察院办案。7月17日,金华市检察院将TAMIR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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