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8月2日消息(记者孟海)为解决城市建设拆迁难问题,去年10月20号,纳雍县纪委、组织部出台规定,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是正、副科级领导干部,或其直系亲属的,10天内不签订协议者停止工作,15天后仍不签订拆迁协议者免去工作职务;被拆迁房屋所有者是普通干部职工的,10天内不签订协议停止工作,15天后不签协议、不搬迁者将停发工资。纳雍县县长郭华说:“在推进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发现群众签约走在了干部的前面,确实有一些干部出现了超过常理、超过法律法规的要价。”
郭华表示,部分干部职工成为拆迁工作推进的最大阻力。数字表明,当地涉及拆迁户数中,干部签约率仅占拆迁总数的15.6%,而群众签约率占拆迁总数25.9%,远远高于干部签约率。从这一文件历时十个月的执行情况来看,基本上没有效果。
根据纳雍县建设局提供的数字,截至今年6月,全县拆迁户中仍有310户干部家庭没有签协议,也就意味着按“规定”应该有310名干部面临“双停”。但是,目前实际只有三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受到处分,“双停”的普通干部约10名。绝大多数干部职工并没有因为拒绝签订拆迁协议受到处理,实际上绝大多数干部职工也一直在抵制这一规定。
之所以在十个月后停止执行这一规定,主要是迫于舆论的压力。舆论认为,这些被拆迁房屋所有者虽然是国家干部,但同时也是一般公民,对其不履行协议、拒不拆迁的行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而不是使用行政处罚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