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强光手电“搜索” 专砸车窗盗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3日01:2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刘洋 通讯员高晖)曾服刑24年的于某出狱后“重操旧业”。今年5月起,他用强光手电照路边车辆玻璃,发现有财物后砸破玻璃,盗窃20余起。近日,于某和同乡再次盗窃时被警方控制。

  服刑24年出狱后“重操旧业”

  于某今年46岁,曾因盗窃、抢劫等罪行,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去年10月刑满释放。据朝阳警方介绍,出狱后他从黑龙江来京“重操旧业”,开始砸车盗窃。

  7月26日17时,他和老乡张某在朝阳路金吉德安饭馆前发现目标,见一辆丰田轿车内有包,便用T型锥猛砸车窗,将放在车后座上的包盗走。当晚20时许,两人沿定福庄商业城前的人行道行走,又砸了两辆车。就在他们要到第二外国语大学北门西侧盗窃一辆捷达时,被蹲守在附近的民警和保安人员发现,将其控制,起获手电筒、T型锥、手套等作案工具。

  专挑小饭馆大排档附近车辆下手

  据于某交代,今年5月以来,他们在三间房、高碑店等地盗窃车内财物20余起。专门选择停放在小饭馆、大排档附近的车辆下手,因为很多客人会图方便把包放在车上。

  为了看清车内物品,于某用的手电筒是微型强光手电;T型锥是根据手掌大小自制的,握在手里基本看不出来。三间房派出所副所长杨绍波称,他们盗一辆车最多1分钟。目前,于某、张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刑拘。

  【提醒】

  据民警介绍,只要车内有包、有纸袋,一些盗窃嫌疑人就会下手。有些包内并没有值钱物品,倒是被砸坏的车窗会让车主损失上百元甚至上千元。警方提醒市民,尽量不要在车内留贵重物品,包括普通纸袋。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