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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可由国家供养终身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3日02:03  新文化报

  民政部、财政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等军地有关部门近日联合颁发《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国家和军队首次以军事行政规章的形式,对伤病残军人的退役方式、安置办法、住房和医疗保障等问题作出全面系统的规范。

  《规定》明确规定,士官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符合退休条件,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终身。《规定》还大幅提高了伤病残军人住房补贴标准,明确伤病残退休军人基本住房补贴不足10万元按10万元计发,安置地在高房价地区的,按照军队规定给予地区住房补贴。

  另讯近日出版的《求是》杂志刊登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郭伯雄的文章透露,目前全军干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已达61%。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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