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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未证实却成热门话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3日02:39  长江日报

  虽未证实却成热门话题

  本报讯(记者熊琳晖 李艳梅 李佳)记者了解到,2007年底劳动部门已出台《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但卫生部门一直没有出台相关办法配合实施。

  昨日,“取消常规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的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热议。虽然卫生部昨晚称这只代表专家观点,但各界普遍认为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

  专家:日常接触传染乙肝是误解

  国内知名肝病专家、同济医院感染科教授田德英昨日称,如取消常规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有助于降低乙肝歧视,但是消除歧视根本在于破除误解。

  田德英说,认为乙肝通过日常接触就可传染,从医学上讲是一种极大的误解。

  乙肝病毒传播途径是血液,如共同注射器,共用牙刷、剃须刀时出血等,日常生活接触如握手、一起吃饭、打麻将等都不会带来传染。

  在临床上,田德英多次遇到求职、求学多次被拒的乙肝患者,每次她都会在病历上为他们注明“可以正常工作、学习”。

  田德英介绍,乙肝检测项目有“两对半”、肝功能和DNA等,其意义在于帮助医生诊断。对于用人单位,用这项检测预防传染病意义并不大。

  企业:不同行业反应不同

  记者昨日询问省体检中心、中南医院、省中医院多家体检中心负责人,他们表示,目前几乎所有的招工单位都将乙肝“两对半”作为必检项目。

  武汉新大谷商务酒店董事长邓勇说,上午他就看到了这则消息,“这对广大就业者来说绝对是好事”,但他也表示,对于餐饮行业等服务业来说,会增加管理难度。他认为,这一说法若真落实到不同行业,或许会有变通,否则不大现实。

  武汉蓝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正表示,限不限乙肝,对于电子类企业招聘员工不存在任何影响。该企业以往招聘,也不将是否携带乙肝作为限制标准。

  律师:不能因病取消公民基本权利

  湖北省元申律师事务所陆瓯律师认为,一些法规虽在制度层面上消除了乙肝歧视,但现实中的乙肝歧视并未得到有效根治。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拒录乙肝患者,但一旦得知应聘者携带乙肝病毒,用人单位往往以其他理由拒绝录用。

  入学、劳动等是公民的基本权力,不能因为携带乙肝病毒而取消。“我个人赞成出台规定,取消常规体检中的乙肝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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