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洁)家住大渡口区的王女士4月通过该区一家房屋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可当王女士向中介公司要求提供房屋合同、房产证等手续时,中介公司却以王女士未交保险费而多次拒绝。
今年4月,王女士购买了一套总价为30.5万元的二手房,购房合同中承诺包含房屋保险费380元。6月21日,当王到中介公司联系,要求提供房屋抵押合同、按揭合同和房产证时,该中介公司却以王未支付380元保险费为由拒绝提供相关手续。经几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王向大渡口区工商分局投诉。
新山村工商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调解,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中介公司昨日为王办理完房屋抵押合同、按揭合同、房产证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