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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拆迁评估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3日03:26  京华时报

  读者秦先生问:我们小区面临拆迁,最近收到了评估报告,可是评估的价格非常不合理,我该怎么办?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王佳红律师解答: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若对复核估价或重新评估价格仍有异议的,可以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本报记者邓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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