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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检方规定自侦案件要回访

  本报讯(成华检 记者 蔡小莉)昨日记者获悉,成华区检察院日前出台《自侦案件回访工作规程》,要求对检察院查办的贪污、渎职等自侦案件进行回访,了解自侦部门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情况,并对检察机关的自侦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据介绍,回访考察工作,以检察院的纪检部门为主,会同案件侦查部门共同组织进行。回访考察工作采取走访或信函方式征求意见,并发放回收《自侦案件执法执纪情况个案考察登记表》,被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是发案单位的领导及协助办案人员,必要时也可听取犯罪嫌疑人亲属的意见,了解自侦部门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情况,以及对检察院的自侦工作提出建议。

  通过回访,若发现办案人员有违规行为的,应及时报告副检察长、并通报给自侦办案部门,自侦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处理,若发现办案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的,呈报纪检组长、检察长,或提交院党组研究,并转有关违法违纪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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