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部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各方人士普遍认为,与以往颁布的关于城市流乞人员的管理政策相比,《通知》有四点值得关注。
一是首次由五部门联合下文管理流乞人员。涉及部门之多、重视程度之高、管理决心之大前所未有。二是首次提出“区别对待”的管理手段。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李迎生教授说:“特别是针对恶讨、强讨、骗讨行为以及组织、拐卖、诱骗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行为引入了必要的强制性治安管理手段。”三是首次强调多部门联合执法。李迎生教授认为,民政、公安、城管等多个部门只有多管齐下、相互配合,才能有效保护流乞人员的权利和社会稳定。四是首次提出“社会代养”“家庭寄养”等新救助模式。对符合条件的流乞人员,可安置到社会福利机构,并积极探索社会代养、家庭寄养等社会安置模式。(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