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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锤头笠“卤味钦” 43人特大涉黑案庭审结束 庭审由22天延至35个工作日,经合议庭审核认定等法定程序后作一审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3日03:45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南方日报记者 毕式明)7月31日,以许建强(绰号“锤头笠”)、林国钦(绰号“卤味钦”)为首的43人特大涉黑案(案件代号“3·26”专案)开庭审理进入最后一天。当天上午11时40分,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随着本案最后一名被告人陈述完毕,审判长宣布“3·26”专案开庭审理工作顺利结束,并当即敲响了手中的法槌。

  广受关注的“3·26”专案公开开庭审理工作,自今年6月16日起在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拉开帷幕。原预计庭审工作需要22天,为何审理时间延长?

  据悉,本案被告人多达43人,涉及22项罪名,指控的犯罪事实94起,违法行为6起,被告人的辩护人超过60人,100起指控的犯罪事实又多为复杂的共同犯罪,庭审须经过法庭调查、质证、法庭辩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几个阶段,由于本案证据较多,举证、质证工作量非常大,所需的庭审时间也较长。同时,为保障辩护人充分发表辩护意见,以及保障公诉人充分行使公诉权,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顺延了开庭审理的工作,延至35个工作日。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庭审工作结束后,“3·26”专案审理工作转入下一阶段,即合议、宣判阶段。合议庭需将庭审的情况进行一一疏理,对控辩双方提出的证据及观点是否被采纳等情况作出认定,然后经过本案合议庭审核、合议及审判委员会讨论等法定程序,才作出一审宣判。

  黑帮罪名

  ◎许建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高利转贷罪、强迫交易罪、重婚罪、非法经营罪、串通投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林国钦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强迫交易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偷税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其他41名黑帮成员分别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受审。(据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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