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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人开心过好每一天

  珙县试行农村互助养老保险制度——

  ■袁刚 钟晓晴本报记者 童顺鸣

  [民声]

  “农村老年人怎么养老?能不能按城镇养老保险的办法试行农村养老制度?”今年3月,在珙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四问四促”活动中,社会养老问题特别是农村养老问题成为关注的热点。有人大代表提出:“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养老机制滞后等,导致部分农村老年人生活困难?”农村养老问题引起该县领导高度重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立即开展相关调查,通过1900份入户问卷调查发现,农民对实施互助养老保险的支持率超过80%。

  [事件]

  “卢前辈,你这个月的养老金领到没有?”7月23日一早,珙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正生来到巡场镇兴太村5社卢艮章家,了解农村互助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

  “这个月初就领到了。”84岁的卢艮章老人一边让座,一边叫孙子卢登利从里屋拿出专户存折,只见上面记录着:7月5日,在农村信用社领取100元互助养老金。

  卢登利介绍,家里未满65周岁的直系亲属共5人,一年共交互助养老费700多元,而爷爷不交钱,每年可领1200元。卢登利高兴地说:“只要我交够4800元,65岁后就可每月领取养老金。互助养老保险让农民得到了实惠,我们愿意参与。”

  珙县有32万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77%。为让更多老百姓享受到发展成果,确保农业人口老有所养,珙县在建立和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农村互助养老保障体系。

  “6月,珙县在全省率先实行新型农村互助养老保险制度,并在兴太村试点成功,其他50个村试点将逐步展开。”张正生介绍,这一互助养老保险制度主要采取“农民互助合作、社会集体资助、政府财政补贴”的方式,凡2009年6月1日前未满65周岁的珙县常住农业户口,每人缴纳总额为4800元的互助经费,65周岁后可按月领取100元养老金。

  “互助养老制度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很受大家欢迎。”兴太村党支部书记周仕超说,村里符合参保条件的群众共有980人,实际参保856人,参保率达87%。其中,134名65岁以上老人享受免缴费优惠政策。

  “我做梦都没想到,每月能领到100元‘退休工资’了。”刚满65岁的兴太村2社村民周运贵笑得合不拢嘴。“有了这100元,吃饭买菜等日常生活费差不多够了。”73岁的郭连福正与一群老年人在兴太村公园里玩耍,他高兴地说:“有新农合和养老金,我看病吃饭都不愁,要开心过好每一天。”

  “随着县财力的不断提升,我们还将逐步提高发放标准。”张正生补充道,预计县财政每年投入资金将达1500余万元。

  [感言]

  珙县县委书记田文平:看到农村老人开开心心度过晚年生活,我感到很欣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我县试行农村互助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农业人口老有所养,使学习实践活动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惠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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