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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建辐射项目须省环保部门把关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3日04:54  大河网-河南商报

  商报讯(记者 郭富收 实习生 尹楠) 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将省政府正在审查的《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意见稿说,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跨省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等,这些将由省环保部门直接负责审批。

  您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向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反映,电子信箱:jjfgc@hnfzb.gov.cn;邮寄地址:郑州市纬二路10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邮编:450003,传真:0371-65908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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