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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要理性,莫上“地王”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3日05:13  今日早报

  昨日的《新华时评》说:“地王”风光无限,既与安居相去甚远,更非经济繁荣信号。房地产市场的复苏,从长远看只能依赖于真实有效需求的培养,而不应成为投机者的盛宴。

  公众要理性,莫上“地王”当

  7月23日,上海以30.48亿元的高价,杭州以20650元/平方米的单价,创造了沪杭“一日两地王”格局。此前,在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5号地拍出40.6亿元时,北京出现“五天三地王”局面。

  “地王”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2007年那一轮土地市场热中,就产生过一批“地王”。这些老“地王”后事如何?对新一代“地王”的命运有什么启示?

  老“地王”的命运:

  两年过后

  开发商赔钱退地

  “地王”加冕,风光无限,开发商如意算盘“噼里啪啦”响,但市场多变,“地王”得主未必如愿以偿。回顾老“地王”,赔钱退地者有之,追涨被套者有之。根据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权威数据,2007版的“地王”大多“晚景凄凉”。

  2007年6月,志成企业以11.04亿元摘牌上海普陀长风生态商务区4号东南地块,成交价是3.14亿元底价的2.5倍,折合楼面价约1.64万元/平方米。2008年6月,志成企业退地,违约损失超过3000万元。

  2007年9月,福州融信地产以总价9.04亿元、每亩单价近2000万元高价拍下白马路地段,成为福州“地王”,楼面地价高达9953元/平方米。2008年3月,福州融信地产以损失7000多万元保证金的代价,“吐出”福州“地王”。

  2008年8月,苏宁集团经协商,与黄浦区房地局签署协议解除土地出让合同,退掉了总价达44.04亿元的上海南京路163号地块。该地块楼面地价高达每平方米66930元,曾号称中国“单价地王”。

  2007年7月24日,长沙新河三角洲出让面积为785198.96平方米的地块,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92亿元天价拿下,成为“中国地王”。2008年11月底,项目正式开工。目前长沙市新房均价低于每平方米4000元,风险可以想象。

  开发商的算盘:利用“地王”推高当前房价股价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然而“地王”大有前仆后继之势,开发商傻吗?显然,除了想把成本转移到房价里面去的意图之外,开发商追逐“地王”的“非理性”行为背后,不乏精打细算。

  “‘天价地’的成本不仅是表面成本,而是可以通过‘天价地’起传导作用,拉动其他楼盘高价快速销售,并增加地区占有率,这算是为先期占领市场进行的额外投入。”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俞明轩博士认为,开发商额外付出比周围地块更高的价格,还能使其账面价值提高。

  因此,作为一种商业手法,“地王”单个项目成本可能过高。但要看到另一方面,高成本已经被同一家开发商的其他楼盘价格暴涨、销售加快所分担。此外,开发商还能用高价地在股市融资。

  据《广东省2008年房地产蓝皮书》分析,当年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增发新股,发行公司债等形式获得巨额资金拿地,然后又以土地储备为筹码,提升业绩,刺激股价,再融资。如此在楼市、股市左右逢源。“退货”的土地,实际成为纯粹的资本工具,不再是生产资料。

  当然,如果宏观经济出现了大调整,股市、楼市间“短路”,被套的是购房人和股市投资者。

  专家的建议:公众要理性,莫上“地王”当

  2007年“地王”横空出世时,网络和媒体都在炒作“傍地王,好乘凉”,然而事实上真的如此吗?老“地王”走了,新“地王”来了,消费者“被卖了还替人数钱”的事,也许仍然每天都在发生着。

  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管理系主任朱道林教授说:“所谓‘地王’产生后带动周边房价上涨的说法,完全是一个‘误区’。从理论上来说,影响房价的因素,一个是区位,一个是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是一个关键。现在‘地王’的体量都偏大,‘地王’一旦出现,对这个地区的带动作用可以说一点儿也没有了。不但没有带动作用,还使当地基础设施负荷比重增加。那么,你说住在‘地王’周边是好还是坏。最简单的判断是,至少你的交通拥堵会比以前增加很多。”

  朱道林说,“地王”所处的地方,特别地块过大的“地王”,会影响当地社区运行关系。无论对买房还是租房而言,‘地王’的出现,对区域并不一定是好事。对周边小区设施、生活成本、交通条件、环境质量,都会形成挤压。“应该引导消费者不要跟这个风,不要替开发商炒作,不要自己给自己制造负担。”

  ●观点

  “地王”风险

  该由企业承担

  “天价地的获得很可能形成风险,但是这个风险要由企业来承担,而不能转嫁给社会。”俞明轩说,“企业既然敢出这么高的价,就要监督企业按规划做下去。一定要监控企业后续行为。”要控制土地开发期,防止企业把土地放在那里,让土地自然增值。政府要加强土地供应监督,针对天价地,重点防范企业把自己承担的风险转让给社会承担。“企业要按规划指标,不折不扣地落实。企业拿地后再改规划,就是社会资源再分配,要警惕。”

  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土地闲置满两年就面临着被政府无偿收回,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将按土地价款的20%缴纳土地闲置费。对闲置房地产用地还要征缴增值地价,对违法用地项目不得提供贷款和上市融资。

  对真正的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土地首先是生产资料。我国地产龙头万科集团提出“决不拿地王”,万科董事会秘书、首席研究员谭华杰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许多“地王”都是只有短期内房价超过历史峰值20%至30%才能盈利的项目。谭华杰表示,万科拿地的底线是,土地价格一定基于曾经存在或现在的房价,绝不购买只有基于房价上涨才能盈利的地块。

  将未来的经营安全和发展前景,押注在房价迅速暴涨的预期之上具有巨大的道德和经济风险,而承担这一风险的应该是企业。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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