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水莲都区碧湖镇下街村民李保菊和村民汪国真专门来到该区检察院,激动地向检察官道谢。
去年,因为李保菊的女儿和村民小组发生矛盾,起诉至法院。没想到的是,在法院庭审结束后,李保菊怒气冲冲地和代表村民小组到法院参加旁听的汪国真发生了冲突,结果造成汪国真轻微伤。汪国真又把李保菊起诉到法院。法院作出判决,要求李保菊赔偿汪国真1970元。李保菊不服提起上诉,丽水市中级法院维持了原判。
今年3月11日,李保菊来到莲都区检察院要求抗诉。检察官们审查后认为,双方当事人之所以难和解,是为争“一口气”而互不相让。为化解村民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莲都区检察院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并且派员下乡与碧湖镇负责人和村干部组成调解团,针对案件发生的背景、案件事实等情况制订了详细的调解方案。
一次调解不成,两次、三次……检察官们一次次下乡,耐心细致地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以前只要一看到对方就怒发冲冠的双方,终于心平气和地签了和解协议。
据了解,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莲都区检察院先后梳理出需要整改的23个问题,其中包括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需要整改的3个问题,并积极整改落实,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的预警机制,努力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记者点评: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莲都区检察院进一步加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力度,主动顺应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把工作做实做好,及时消除矛盾隐患,这正是学习实践活动促使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的生动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