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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民工高陵讨薪陷入困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3日07:00  三秦都市报

  从四川广元到陕西打工的郭学、张春秀等8人,2009年3月到高陵县榆楚乡、通远镇从事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工程用时两个月,架线长约13公里,安装电表360块,应得工钱4万多元。今年7月中旬,当领工郭学向包工头周某讨要工钱时,周某为躲债弃车而逃,不见踪影。找不到包工头,他们又到高陵县电力局讨要工钱,该局以未和他们签订合同为由,照章办事,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经过近一个星期的奔波,8名民工没讨到一分工钱,其中4人被迫到在西安打工的老乡那里暂时居住,等候消息。郭学、张春秀夫妇和张玉飞、黄子林4人在高陵苦苦等待,他们没有钱住宿吃饭,也没有回家的路费,生活艰难,陷入困境。

  听信老乡上当受骗

  “我没想到亲戚介绍的四川老乡会骗我,我带人干了两个月工程一分钱没拿到,为躲债我不敢回家,连累孩子和我一块受苦。”四川民工郭学坐在他睡觉的地铺上,愁眉不展。原来,分派给他包活的包工头周某跑了,他带出来干活的6名民工向他讨要工钱,而他连吃饭的钱都没有,拿什么给人结算呢?

  今年46岁的郭学是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中子镇人,从2006年起,他随当地包工队到外地架线、安电表,先后去过内蒙古、山西和陕西的汉中、咸阳、西安等地。今年3月份,他经堂哥郭刚介绍认识了四川省岳池县伏龙乡包工头周某,周某说他在陕西承包了高陵、蓝田、泾阳等地农网改造工程,让郭学找几个懂行的人,组织一个工队,一同到陕西干活去。他承诺每人每月工资3000元—3500元,带队领工的工资4000元,每月管吃管住预支生活费300元。由于周某是堂哥介绍的,又是四川老乡,郭学没有和周某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他找同村和附近村子的张玉飞、黄子林、黄子坤、黄忠义、赵德义、雷应碧6人和其妻张春秀于3月25日来到高陵县通远镇、榆楚乡农网改造工地,租住在当地村民家中。张春秀在家里负责后勤、做饭,郭学带着6位民工到野外爬杆架线,到村子安装电表。每天早晨6点上班,晚上还加班,工作时间长达10多个小时。每天架线最多1000米,最少700米,安电表每人一天至少3块,就这样干了61天。这时,包工头周某觉得工程干完保不住本,决定放弃高陵的工程,带着郭学等8人到泾阳县干了20多天。然后,又带他们到蓝田县继续架线施工,不料在蓝田干了4天后,出现意外。

  包工头躲债连夜出逃

  在蓝田县干活期间,领工郭学多次给包工头周某打电话要求结算工钱,周某以种种借口为由不见。7月25日,郭学正带人干活,有认识他的老乡问他:“你们咋还给周某干活呢?他躲债跑了,你们干也是白干。”原来包工头周某不光欠郭学一个工队的工钱,其他民工也向他讨要工钱。7月22日凌晨3时,周某为躲避债务,开车走时被民工截住,紧急中周某弃车钻进玉米地逃跑。他的车被蓝田县有关部门暂时扣押。

  据郭学说,包工头欠他和他所带的工队近8万元,仅高陵一项欠4万元。为了讨工钱郭学等人四处寻找,一直不见周某的踪影。和他一起在高陵干活的民工,纷纷找他讨要工钱。他被逼无奈,就和6位民工一起到高陵县电力局讨要工钱,可该局认为他们是和周某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并不认识郭学等人,他们无法解决郭学等人提出的要求。

  7月30日,被讨要工钱的民工逼得无处躲藏的张春秀(郭学之妻)欲寻短见,被高陵县城关派出所民警批评制止。随后,高陵县社保局劳动稽查仲裁大队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进行调查调解。由于当事人和电力局双方未达成协议,事情陷入僵局。

  包工头人间蒸发无踪影

  7月31日上午,记者在高陵县鹿苑镇高字春村北组见到了郭学、张春秀夫妇,讨薪民工张玉飞、黄子林;另外4个民工在西安打工的亲戚朋友处暂住。

  郭学向记者出具了他们在高陵县榆楚乡、通远镇进行农网改造工程的出工记账本,还有房东王刚锁、安村5组村民冯某、工程监管老王的证明,证明写着“广元市朝天区中子乡工队8人在通远镇榆楚乡架线13公里。”

  记者拨通房东王刚锁和工程监管老王的电话,他们说这个证明就是他们开具的。讨薪民工张玉飞、黄子林说:“领工郭学欠我们两人工钱每人5500元,我们并不认识包工头周某,7月初家乡闹水灾等钱用,要不是被逼无奈,我们也不会逼他付工钱的。”在一旁的张春秀听到这儿,忍不住泪眼婆娑,她说:“前一段家乡发大水我家房子成了危房,出来打工一分钱没挣到,我们拿什么给他们开工钱啊?”为了核实情况,记者按郭学提供的电话,当场与包工头周某联系,但两个电话号码均被告知已停机。

  张春秀说:“因为周某是打着高陵电力局的旗号向我们分包工程的,他本人没有承包电力工程的资质,而高陵县电力局却给他活干,就应承担责任。再说我们给电力局干活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应拿到自己的血汗钱。”

  7月25日,郭学、张春秀等人到高陵讨薪时,几乎身无分文。家住该县高字春村北组、在高陵县医院保卫科工作的冯三雄出于同情,让他们住在自己家中。郭学把偏房留给讨薪的黄子林、张玉飞住,他们夫妇和12岁的孩子,只能住门口打地铺。每天吃饭都是馒头就开水,没有菜,房东老冯看不下去,就让郭的小孩和他们一块吃。

  高陵县供电局:我们是照章办事

  7月31日下午,记者到高陵县电力局采访时,该局生产科副科长让记者看了包工头周某的电力工程承包资质。据该局一位负责人介绍说,高陵县电力局和周某签订的农网改造合同,电力局只负责安全和材料设备供应以及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并不管施工队人员工资发放。开工以来,通远镇的工程款2万元已经支付给周某,榆楚乡工程还未干完,周某已借了3.5万元,现在只剩下了9000元。如果他们把这钱给了民工,万一周某回来要钱该怎么办?由于周某说他没钱干了,提前撤出工地,现在只能由电力局自己组织人员继续架线安装电表。

  由于民工讨要工资干扰了高陵县电力局的正常工作,他们已向高陵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请求公安部门调查周某是否构成诈骗,希望警方为农民工讨回公道。

  专家提醒

  打工一定要慎重

  高陵县社保局劳动稽查仲裁大队姜大队长告诉记者,这几位民工的处境确实令人同情,但是由于他们没有和周某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也没有和工程发包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只是与周某达成了口头协议,这样他们只能找周某讨要工钱,找高陵县电力局缺乏依据。事情发生后,劳动稽查仲裁大队对县电力局、四川民工双方进行调解,建议留下一个人等待结果,由电力局暂借生活费,维持生活,将来从工钱中扣除,可农民工以等着用钱为由,不接受调解,现在找不到包工头周某,他们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姜大队长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提醒农民工,出门打工挣钱不容易,一定要慎重,选择好用人单位和工程承包人,以免上当受骗。如果郭学等人对周某的为人处世多了解了解,不看老乡情面签订劳动或工程承包合同,就不会弄到今天这种地步。

  讨薪民工

  要将讨薪进行到底

  等待,漫长的等待。记者采访时,已过了中午12点,郭学、张春秀等人还在为吃饭发愁,而讨薪的张玉飞和黄子林两人,无所事事地躺在床上,苦度时光。打地铺、吃馒头就开水,他们已经习惯了,只是期盼明天会有一个好结果。偶尔接到电话,还是在西安等待的那4个讨薪民工打听消息。

  干活就要拿工钱,这是郭学和张春秀夫妇认准的理儿,他们说不管咋样,一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可找不到周某,有谁会为他们支付工钱呢?也不知他们还要等待多久?

  采访手记

  没有填补的空白

  近年来,由于社会的普遍关注和法律的逐步健全,农民工讨薪的现象,渐渐远离了人们的视线,但在不被人注意的角落,不时爆出一个冷门。当四川广元人郭学满怀信心带着妻子和6名广元老乡到陕西打工时,他绝想不到亲戚介绍的人也会骗人,携款潜逃。他好心带着老乡挣点辛苦钱,钱没拿到,现在却成了被讨债的对象,民工找他要工钱,而他又该找谁讨工钱呢?包工头周某跑了,他找不到人。他想找周某打官司,可当时没有签订合同,无法证明劳动用工关系,何况打官司需要时间和费用,他如何承担得起?

  为了预防工程承包人、建筑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陕西省和西安市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规定建筑公司在进入工地前必须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以维护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利。遗憾的是,这个规定目前只局限于建筑行业。另据业内人士透露,像一般小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很难实现。于是,留下了空白,使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既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也影响了用工单位的形象。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愿为农民工交工资支付保证金的规定能落实到各行各业,给包工头和用工单位戴上紧箍咒,别让农民工再为讨血汗钱,伤心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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