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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太原8月2日电】(记者 刘翔霄)山西省太原市卫生局日前出台办法规定,今后太原市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凡收受“红包”或其他馈赠者,未及时退还经举报查实后,当事人在被责令退还“红包”同时,将受到“红包”金额10倍的经济处罚,并对当事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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