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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卡合一”服务新莞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3日07:51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郭文君)《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将在2010年1月1日实施。届时,“流动人口居住证”将取代暂住证。

  此前,东莞已酝酿推出类似功能的新莞人服务卡。上周五,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拟把居住证和新莞人服务卡“证卡合一”,既实现居住信息登记和管理的功能,又逐步纳入新莞人服务卡中的子女入学、就医、社保等功能。

  《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从政策上规定了“流动人员居住证制度”,居住证将于明年1月发放。为加强与省居住证工作的衔接,避免系统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经多次研究,市委、市政府拟融合居住证和新莞人服务卡功能,采取“证卡合一”方式大力推广。

  早在2008年11月6日,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成立之时,就准备推行新莞人服务卡。该卡不仅可以记录新莞人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还将逐步整合多项服务功能,拟对持卡的新莞人提供更多社保、劳动、教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今后,还计划在公共服务、理财、生活、小额支付等多方面为新莞人提供方便。

  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将与市公安局联合,尽快加强与省公安厅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立“证卡合一”的有关技术标准,同时力争省有关部门认同东莞“证卡合一”模式。

  在会议上,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东莞市出租屋租赁管理实施细则》、《东莞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规费财务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东莞市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东莞市出租屋出租人及租住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东莞市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东莞市出租屋管理员招聘录用及管理办法》7个文件的修订稿进行讨论。会议原则通过以上7个文件的修订稿。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将对7个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并上报市政府审批,待市政府审批后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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