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经中央编委和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终于掀开“盖头”。
深圳这次政府机构改革要在10月1日前完成,改革后深圳市政府设置31个工作部门,比改革前减少15个,精简幅度达到了三分之一。
深圳政府机构改革动员会议宣布按照大部制思路对现有机构进行全面重组,建立起了“委”、“局”、“办”的政府架构。“委”主要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并监督执行;“局”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办”主要协助市长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开,被人们称为“行政三分制”,是深圳此次行政改革人们最寄予希望的改革内容。(刘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