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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率先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3日08:48  东北新闻网

  东北新闻网讯(刘丽艳 记者 张曦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类活动的增强,全球性的气候与环境发生巨大的变化,海啸、地震、冰冻、洪涝等灾害频繁发生。大自然在向人们展示美丽的同时,也暴露出它的无情,如此环境下,刚刚成为山林主人的个体林农们又将如何应对?

  森林保险应民声、顺民意

  辽宁是我国北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先行省份,在全国林权改革工作中总结出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了重要作用。日前,沈阳市在应对自然灾害中实施了政策性森林保险,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沈阳市林业局局长赵奎礼介绍说,近年来,沈阳市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林农经济损失都在800万元左右。有的受灾农户直接从富裕户滑到了贫困户,农民个人的经济生活和家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沈阳市在制定政策时,以采取低利率和政府补贴保费的形式,鼓励参保提高投保面,降低保险部门的风险;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只负担130%以下的金额赔付,超出部分由政府承担。

  低保费、低费率、保林农利益

  截止目前,沈阳市法库县、沈北新区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已经结束,康平、新民等地正陆续展开。保额从用材林的120元/亩,到经济林未结果的300元/亩、初果期500元/亩、盛果期800元/亩不等,保险费率规定为0.4%,保险期为1年1保,保费农民只负担30%,其余70%由市县两级财政分别按比例承担。

  据统计,全市已有220多户参加了森林保险,涉及林果树1250亩,杨树6800亩,总保额140多万元。沈阳市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沈阳市政策性林业保险实施方案》,加强对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的指导,积极促进森林保险的发展。

  《方案》中提出,在运作方式上,坚持政府引导商业运作方式,具体委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组织实施,并实行单独建帐、单独核算的管理方式。政府财政部门对参加林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保费补贴。

  保险标的中的参保对象为全市范围内从事林业生产,并符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林业保险条款规定的承保条件的树木;种植场所要求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要以各村政府或民用工业家中拥有林木的地契为投保依据,农户如将所管理的林木全部投保,出险时在条款规定范围内全额赔付,农户将所管理的林木部分投保,出险时在条款规定范围内按比例赔付。

  责任范围为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火灾造成的树木损毁;雹灾、冻害、雪灾、暴雨、暴风、洪水造成的树木死亡。

  95518报案 3个工作日结案

  保户出险后,要保护好现场的同时,只要拨打95518专线电话报案,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就会联合当地农委及财政部门,在报案后24小时内查勘现场,确定保险责任及损失情况,在理赔手续齐全有效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案卷缮制报批,并进行付款结案归档。在赔案审批后由农户到人保财险各区(县)支公司直接领取赔款,也可就近到农村信用社领取赔款,既方便又快捷。

  为确保林业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经办保险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提巨灾风险准备金,逐年滚存,逐步建立应对巨灾风险的长效机制。按规定及时向投保农户支付林业保险赔款。全省在遭遇巨大自然灾害后保险公司可以使用巨灾准备金赔付投保农户。

  在确保科学合理、规范经营前提下,简化承保理赔手续,为广大农户投保林木保险提供便利。各保险公司、林业业务部门已组成由市到区、县(市)的政策性林木保险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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