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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万出租集体房11.6万被卖供销社主任遭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3日10:23  生活新报

  

1.8万出租集体房11.6万被卖供销社主任遭举报

  由供销社主任承包的供销社批发部

  以1.8万元的价格将集体房屋出租给他人,最后又被承租者以11.6万元卖了。为此,禄劝县则黑乡供销合作社的几名职工,近日把合作社主任周耀聪举报了。县检察院调查后认为,无证据证明周耀聪涉嫌贪污、挪用、受贿的犯罪事实。

  7月25日,记者来到则黑乡。举报人之一王先生出示的一份《承包营业设施合同书》上显示,2002年3月10日,则黑乡供销社的法人周耀聪主任把供销社的4间房屋,承包给上村人张全安,承包期限为56年,承包金1.8万元。王先生说,去年12月,张全安以11.6万元的价格把这4间房屋卖了。记者随后联系了张全安,他在电话中承认确有此事。记者问:“租来的房子是否可以出售?”张全安答:“你问这个干什么?”便挂断了电话。

  王先生还称,除上述问题外,周耀聪还在未召开职工大会的前提下,把供销社的批发部承包给自己。在这份《承包营业设施合同书》上,周耀聪承包的时间是2007年5月18日,期限为56年,承包金为9万元。合同由供销社的出纳和会计代表乡供销社签字。另一位举报者陈先生表示:“9万元我们也愿意承包,可没有召开职工会,房屋就被周耀聪私自承包了。”

  7月26日,记者拨通了周耀聪的电话,他回答:“县里派人调查过,请去问县里。”对此,禄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黄荣武主任说,接到举报后,县检察院已介入调查。禄劝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的李科长说,接到举报后,他们派出了工作组进行调查,经过集体讨论后,认为举报人提供的材料无证据证明周耀聪涉嫌贪污、挪用、受贿的犯罪事实。几个举报人不服,申请复议,该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和控告申诉检察科对案件进行了调阅审查和复核,维持原先的回复。办案中,他们发现则黑供销社有财务管理混乱等违纪行为,已发出《检察建议》。县供销社已作出书面答复,严肃财经纪律。

  王先生等举报人表示,如果得不到满意答复,将请律师起诉。本报记者 罗成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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