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福州8月3日消息(记者彭建军)记者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明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或为预防中小学生人身伤害立法。
据统计,福建省每年中小学、幼儿园儿童非正常死亡的人数在300人左右。一些学校为了避免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和承担赔偿责任,减少甚至取消学校课外活动、社会实践乃至体育课等一些必修科目,严重影响了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
2008年初,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2008?2012年五年立法规划,《福建省中小学校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已列入其中。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在办理代表意见时提出,建议将该项立法纳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明年立法计划。同时,还建议福建省政府法制办、福建省教育厅将该项立法列入福建省政府明年起草法规草案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