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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供货商数万元 老板卖店不露面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3日11:26  生活新报

  “甩手掌柜”想让员工还欠款

  记者 徐赵全 “他是商店的老板,欠供货商的钱应该他来还,我只是店里的员工,怎么能让我替他还债呢?……”昨天下午,圆通街某商店的员工徐女士委屈地诉说着。原来,该店的老板两个月前把铺面转让了,但欠供货商近4万元的账还没有结清。老板不露面,徐女士面对不断催债的供货商,又急又气——因为这些账务都是她经手并签过字的。

  据徐女士介绍,她在该商店已经工作了10年。由于老板是外省人,很少在店里,店铺的生意都交给员工打理。她是商店的主管,负责进货、账务、开收据等工作。今年5月初,老板在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商店转让了,但欠供货商近4万元还没有结清。由于账务的经手人是徐女士,平时跟供货商直接打交道的也是她,供货商纷纷找上门来向她讨债。而老板彭某却玩起了“躲猫猫”,一直不露面。

  徐女士说,在商店转让前,彭某已把店里的所有营业款拿走了,她无法跟供货商结算。“他(彭某)让供货商来找我要钱,说那些账务是我经手的。我多次打电话给他,但他要么关机,要么不接电话,或是让我找现在的老板去要。”徐女士去找商店现在的老板,可对方却表示商店原先欠供货商的钱跟他没有关系。情急之下,徐女士甚至想到了把商店的货物搬出来,退还给供货商,但商店的法人已经更换,她也不再是商店的主管,没有权力这样做。

  7月28日,徐女士终于找到了彭某,要求他结清所欠债务,但彭某只写了个字条给她,承诺会承担商店所欠的债务。“他答应3天之内答复我,但3天过去了,一点音信都没有,人也联系不上。”

  供货商金先生表示,该商店的老板很少跟他们打交道,都是徐女士跟他们接触。“我们知道欠款不应该由她来还,但我们找不到老板,只能找她,因为收据上是她签的字。”金先生说,他也多次联系彭某,但对方要么不接电话,要么说让他找徐女士结算。7月22日,他和另外3名供货商找到了彭某,也被敷衍过去。另一名供货商朱先生说,前几天彭某曾打电话给他,约他们几个供货商一起吃饭,但这几天又联系不上了。

  昨天下午,记者多次拨打彭某的两个手机号码,但都无人接听。

  律师说法: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的伍开国律师表示,如果徐女士确实只是商店的一名员工,而且经手的账务是在商店转让以前产生的,那么即使她在进货的收据上签了字,也只是职务行为或代理行为,不应承担偿还欠款的责任。供货商应该直接找商店老板讨要欠款,如果老板“赖账”,供货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到法院起诉,令其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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