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撬办公室偷好烟 获刑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3日11:29  生活新报

  “你,干什么的?站住!”听到一声喝问,李某顿时慌了神,忘了怀中还揣着他偷来的好烟……今年2月17日中午,嵩明县规划建设局的工作人员在该局办公大楼内抓获一名可疑男子,将其扭送公安机关。近日,嵩明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2月17日上午11点半,28岁的四川男子李某带着一把螺丝刀,装作来办事的人,进入嵩明县规划建设局大楼。此时,单位工作人员已开始陆续下班,李某便跑到6楼楼梯口处躲藏起来。藏了1个小时之后,李某四处察看一番,确定楼里已经没人,便来到3楼的局长办公室,用螺丝刀把门撬开。进了屋,李某看到办公柜里放着“云南印象”等香烟,便打开柜门,将里面的烟席卷一空。这时他发现有人来了,随即出门溜走。不料因形迹可疑,被工作人员抓住。当天,李某被警方刑拘,他盗来的香烟则被发还失主。

  经查,李某偷走了局长室里的48包“云南印象”云烟和2包“特制珍品”云烟,价值2788元。警方还查明,李某是个盗窃惯犯,曾于2002年被四川省射洪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经审理,嵩明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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