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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边捡到东西,该交给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3日16:00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沈阳8月2日专电(记者陈光明王炳坤)“我捡到一个身份证,请问你们能不能帮忙寻找一下失主?”“我拾到几个银行卡,你们帮忙登一下报吧!”沈阳市一家都市报社经常接到类似线索,占据报社热线电话的很大比例。接线员王怡达介绍,一些市民在马路边、商场里、广场上等公共场所捡到物品后,往往不知道应该交给谁。他们甚至耗费精力贴出启事来寻找遗失物品的主人,仍然无效后,只能向媒体求助。

  除媒体外,公安派出所和街道、社区也成为人们常用的“失物招领处”。鞍山市一些社区干部介绍,居民们捡到钱包、身份证、银行卡、驾驶证、老年证、钥匙等各种物品都交到社区。为了找失主,他们想尽办法,比如通过居民身份证上的住址与所辖派出所联系,在公示牌上发布信息等,但是还有很多东西无人领取。

  辽宁省许多市民表示,应该由政府部门牵头,在市内的街道、社区、公共场所设立专门的“失物招领处”,同时还应在一定区域建立公益性的招领网站作为信息支撑。一些人回忆,上世纪80年代前,商场、商店、影院等公共场所都设有醒目的“失物招领处”或“失物招领窗口”,提醒捡到物品者上交于此,丢失物品者前去认领,这样十分方便。

  辽宁科技大学经法学院教授程国彬表示,完善失物招领体系,实际上是健全公共服务职能的体现。现代社会完全可以利用科技优势设立招领网站,为解决这一问题找到更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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