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廖颖谊)昨日是“房中房”整治进入第二阶段的第三天,记者从“房中房”专项联合整治工作组获悉,近期将把自拆大限前未签订《自拆承诺书》或作口头承诺的“房中房”,列入第一批查处名单,同时,也将做好已承诺自拆“房中房”的跟进工作,确保其在本月31日前全部完成自拆。
据介绍,对于大限前尚未签订《自拆承诺书》或作口头承诺的“房中房”,工作组有关负责人表示:“一定要作为重点对象先查处,要不就会对那些已签自拆承诺书的‘房中房’不公平了。”
至于已签订《自拆承诺书》的“房中房”可以延期多长时间拆除,工作组有关负责人表示,要视每套“房中房”的实际情况而定,但最迟在8月31日就要自行拆除,否则也将立即转入取证、认定、查处、处罚、强拆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