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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2天内同班级5人发热须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4日02:3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魏铭言) 为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流感大流行,北京疾控网络将密切监测与甲型H1N1流感相关联的四类人群。

  北京市卫生局昨日公布全新的《北京市流感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宣布将365天全天候、不间断监测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的流感样病例,及早发现、处理并控制甲型H1N1或其他流感病毒导致的聚集性暴发疫情。

  流感患者按年龄分组监测

  为密切监测北京流感疫情的发展,以及病毒对不同人群的危害程度,北京市卫生局要求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日报流感样患者的监测资料,同时对流感样患者按照0岁~4岁、5岁~14岁、15岁~24岁、25岁~59岁、60岁以上五个年龄段进行分组监测,并在每日12时前,向所属区县疾控中心报告。

  对每一位就诊于流感哨点医院监测诊室的流感样患者,医院方须及时取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标本,送往北京市流感网络实验室开展病毒的追踪检测,追踪对象不仅包括甲型H1N1,还包括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季节性流感病毒H1亚型和H3亚型。

  此外,按照北京市卫生局的要求,全市二级以上医院的内科门诊、急诊,儿内科门诊、急诊以及发热门诊,均须承担流感样病例的监测任务。

  来自北京市卫生局应急办的统计数据,最近两个多月,北京地区每日前往医院就诊的门急诊患者中,流感样病例维持在1000例左右的正常平稳状态。

  30人集体发热需立即上报

  学校、托幼机构和集体单位的办公室、宿舍,均是潜在的流感疫情暴发危险场所。

  《监测方案》规定,学校托幼机构在同一班级或集体单位同一部门2天内,如果出现集中发热病人5例以上(含5例),或同一宿舍或同一办公室3例以上(含3例),应在12小时内上报辖区疾控中心;如果出现集中发热病人10例以上(含10例),或同一宿舍或同一办公室5例以上(含5例),需在12小时内上报市疾控中心;同时,如学校及托幼机构在同一年级或同一宿舍楼或集体单位2天内出现发热病人30例以上(含30例),需立即上报市卫生局。

  《方案》里还明确,体温超过37.5℃,即可确定为发热病例。

  ■ 链接

  4种流感人群

  新的《监测方案》还将北京地区流感疫情的监测范围,进一步扩大至机场、社区、单位、医院、学校、托幼机构的四种人群。

  1发病前7天内到过甲型H1N1流感流行国家、地区或社区的发热(腋下体温>37.5℃)或有呼吸道症状(咳嗽、咽痛、鼻塞、流涕等)病例。

  2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

  3在医疗机构就诊的流感样病例。

  4在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暴发的聚集性流感样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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