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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治理公办中小学乱收费 10月评议公办学校行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4日03:05  东方今报

  □记者 刘长征

  今报郑州讯高中学生首次办理学生证、饭卡等不得收工本费;适当降低区属高中择校费……昨天,金水区教体局出台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并决定秋季开学后,对辖区各学校教育收费情况展开检查。

  意见规定,该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不得在“三限”生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转学、非计划生等任何名义高费招收学生;同时适当降低区属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学生中途转学或退学时,学校要按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择校费不得用于教师个人福利,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金水区公办高中除按照国家和省定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电教教材代办费,代收书本费、作业本费外,严禁向学生收取存车费、空调费、取暖费、水电费、开水费等违规费用。高中生首次办理饭卡、图书证、学生证、存车证、校徽、学校出入证等,严禁学校向学生收取工本费和押金,补办时可收取工本费。金水区城市中小学校,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时,学生交通费等要从学校的公用经费中安排解决,不得以任何名义乱收费。

  10月评议公办学校、幼儿园行风

  又讯 记者昨日从金水区教体局获悉,该区区属各公办学校、幼儿园行风评议将从10月开始,学校的办学、招生、收费行为和教学情况是评议重点。该区纠风办和教体局将从10月起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对此明察暗访,主动受理群众举报。纠风办将采取多种形式收集群众对学校行风问题的反映,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确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学校,其领导班子将被诫勉谈话或给予纪律处分,区纠风办还将向有关部门建议免去其主要领导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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