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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裴晓兰)郭林饭店保安李磊盗窃单位财务室内50余万元赈灾款时,将一对在饭店打工的卢启胜夫妇杀害(本报曾多次报道)。昨天,被害夫妇的家属与郭林饭店在丰台法院对簿公堂,索赔50万元。
家属认为,被害夫妇是为单位的利益在执行职务时遇害,郭林总店及郭林望园店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郭林饭店委托律师到庭称,被害夫妇不是公司财务室的值班人员,不是在执行职务时遇害。公司已垫付被害人家属来京期间的部分费用,死者家属已经通过劳动保险得到了相关赔偿,郭林不同意再赔偿。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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