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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行政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4日05:03  今日早报

  破除行政壁垒需要更多“刺头”

  □王艳明

  河南“80后”青年王清,于去年底向南阳市181个行政部门提交了7项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其中共性问题为“三公”消费公开。在15天回复期限内只有18个单位给了答复,且内容“牛头不对马嘴”,全都无效。此后,王清通过行政复议、诉讼、投诉,直至今年7月初才拿到最后一份回复,依然是没有实质内容。(8月3日河南商报)

  一个人的权利伸张与一个群体的“集体无意识”,这就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一年后面临的尴尬。甚至可以说,一些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无意识”夸张至极,比如有的单位收到王清的公开申请后,将他当成了间谍,开始调查他;有的接待领导甚至对王清说:“这里没有什么信息可公开。”在一些官员的眼里,王清是个标准的“刺头”。他的“挑刺”经历昭示了公民知情权的贫弱和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的恣意。

  181个行政部门仅仅有十分之一在法规条例规定时间内给出了回复,而剩下的绝大部分部门哪怕是一纸没有实质内容的“空文”,也需要一个公民通过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的渠道,历经7个月的时间来催逼而得。此番图景展示出来的,已经不是一个政府部门的懈怠渎职,而是一块厚重的“行政壁垒”横亘在眼前,让公民权利诉求几乎屡屡碰壁。

  在一个完善的法治社会中,最需要遵纪守法的是政府部门,只有政府部门率先垂范,才能给社会公民一个可以预期的行为判断。而最为可怕的阻障就是一些政府部门“法盲”。这既需要加强对政府部门守法的监督和保障,譬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行为,应该给予处分,让规范政府部门自身的条例不至于悬空;还需要加强对政府部门的监督,譬如加强对政府部门“三公”消费的审计,强迫其公开消费支出;另外,还需要公民对知情权的伸张。

  从这个意义上说,王清虽然最终拿到的是181份“没有实质内容”的回复,但是申请公开的过程,已经完成了对当地政府部门公权力的“观念启蒙”,让“行政壁垒”有了松动的可能。从对自身权利的认识到向政府部门主张法定权益,这是一种公民精神的进步。理论上,公民精神的进步和政府部门对权力的约束,合拍共振,社会才会不断进步。显然,这是一个王清所不可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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