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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为何成“鸡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4日05:03  今日早报

  经济适用房为何成“鸡肋”

  □晏扬

  石家庄市今年推出的首批经适房,上千套遭遇弃购。申购者指出,经适房利润超过国家规定的3%,导致定价超高。当地房管部门一方面承认定价较高,一方面表示定价合理。石家庄市政府副秘书长董玉辉则明确表示“没有降价空间”,“这不是闹一下就降的问题,毕竟属于国有资产”。(8月3日新京报)

  经适房是面向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性住房,其最大特点或优势就是房价便宜。但是,占此“便宜”是要付出“代价”的:经适房并不具备完全产权,不能出租,若干年内不能出售,而且经适房的地理位置、户型、小区环境、物业管理等方面往往也不如商品房。这样简单的一笔账,低收入群体早已盘算得清清楚楚,如果经适房售价没有足够的吸引力,谁愿意购买呢?报道称,石家庄这批经适房每平方米售价仅比附近普通商品房低200元到400元——这样的经适房“经济适用”在哪里?难怪会有那么多人弃购。

  从道理上讲,经适房原本应该比商品房便宜很多。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一方面,经适房建设用地应由地方政府以划拨方式供应,即经适房售价中不包含土地成本;另一方面,经适房开发商的利润不得高于3%。众所周知,土地成本和开发商利润占了房价的相当比例,如果上述两项规定得以切实贯彻执行,那么经适房售价就不会只比普通商品房低200元到400元。所以,我们难以理解石家庄这批经适房为何“没有降价空间”。

  经适房形同鸡肋以及弃购经适房现象,并非始于石家庄,此前,不少城市都遭遇过类似的尴尬。政府的“好意”为何得不到积极回应,甚至少有人领情?我始终认为,经适房就像是一块“试金石”,检验着地方政府“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诚意。如果地方政府确实是想低收入群体所想,诚心诚意地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那么就不会把经适房当作一种恩赐或施舍,因为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就会把经适房建得更加美观舒适,把经适房售价定得低些、再低些;就会真正把经适房当成“安居工程”,而不是当作展现政绩的“形象工程”……

  眼下的情况是,在不少地方,不仅经适房的位置、质量等难以让人满意,而且经适房的价格也趋于“商品房化”,让低收入群体难以承受,甚至是“打经适房的招牌,卖商品房的价”。这些问题越来越多地凸显,不仅让人难以看到地方政府的诚意,而且让人深度怀疑其中是否存在某些见不得人的猫腻。经适房本来就备受争议,如果地方政府缺乏应有的诚意,不能让经适房展现其“利好”的一面,那么经适房或许真的要走进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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