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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澳协议保障供水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4日06:00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蒋乐进)澳门港务局消息称,粤澳双方日前在珠海签署《粤澳供水协议》。以落实澳门可使用粤方规定内四成总运作水量,包括竹银水源系统及西水东调系统。此外,供澳原水价格由原来每立方米1 .21元港币增加至每立方米1.54元人民币。

  目前,珠海向澳门供水主要通过西江磨刀门水道沿线的供水系统,协议表明在特殊情况下可使用北供水系统采取应急措施作为补充。去年澳门政府以预付增幅水费的方式向粤方免息预支4 .5亿元支持兴建竹银水源系统,未来如果遇到咸潮期,将实施竹银水源系统与南北库群联合调度供水。“这可有效解决目前珠澳供水存在的安全隐患,基本满足未来十年澳门咸潮期用水的需求。”供澳原水价格提高后,澳门政府将补贴水费增幅,不会立即转嫁至澳门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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