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台海网8月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苏演卿 实习生 黄麟儿 文/图)家庭吵架后,一女子竟然带着幼子到9楼,先抛下幼子,接着自己跳下。昨日上午,这令人心惊的一幕发生在漳州市医院儿科楼,母子均死亡。
昨日中午11时30分,现场围满了警察,在市医院儿科楼电梯口的空地上,一名红衣男子抱着一名身着白色上衣、黑色裤子、赤脚的死亡女子,女子年纪约27岁,一动不动,她头部下方的地上有多摊血迹,一个女式包,旁边倒着一辆电动车。亲属称,男子为跳楼女子的丈夫。
现场一位保安模样的男子证实,上午11时左右,女子在9楼先将幼儿抛下后,再跳楼自杀,幼儿马上被送往市医院急诊科抢救,但没能挽回幼儿生命。警方在9楼找到了该母子的鞋子和书包。
急诊科一位护士一直叹息“真是太可怜了”,她透露,跳楼女子并不是在该医院看病,而且她怀疑该女子有忧郁症,该护士也证实幼儿是被先抛下的。
在太平间,家属们痛哭不止,女子躺在停尸台上,而孩子则由大人抱着,不肯放下,死者家属不愿意透露事情的原委,他们正在操办后事。
记者从处理现场的部门了解到,自杀女子姓吴,年龄27岁左右,芗城区浦南人,而他的丈夫是华安县沙建镇人,一家人暂住在漳州市区大通北路团结新村,幼儿仅3岁。女子带着儿子自杀的原因是家庭吵架。
报料人:陈先生 线索费:50元
记者手记
痛哉!无辜的孩子
两条鲜活的生命瞬间消失,记者在现场采访时,围观者无不扼腕叹息,而更令人悲愤的是母亲的举动——— 抛下幼儿,罪魁祸首竟是家庭吵架。
正是她这一双手,抚养了孩子,也正是她这一双手,夺走了孩子的生命。在法律上,没法追究母亲的责任了,但是律师却坚称应该从道德上予以谴责。
几岁的孩子,天真无邪,尽管大人的世界里闹得天翻地覆,但是孩子一样有活下去的权利。痛哉!无辜的孩子。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