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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要落实 景区门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4日06:14  台海网

  台海网8月4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 通讯员 张增田)记者昨日获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 “自本意见下发之日(2009年7月14日)到2010年6月30日止,全省旅游景区对游客实行不低于20%的门票折扣优惠,旅游景区内部的索道、观光车、游乐项目等实行相应的价格优惠”的规定,省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价格部门督促景区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执行,所有景区门票(包括联票)按价格部门规定的价格实行不低于8折的优惠,景区内的缆车、观光车、电瓶车、竹筏、游船等交通运输服务项目及游乐项目等均实行相应的折扣优惠。

  为保证省政府 《意见》的落实,通知要求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景区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景区售票处醒目位置公布优惠后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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