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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P供图
网络、手机短信、电话诈骗没有固定的作案时间、地点,犯罪分子与受害人不接触。作案范围广,犯罪空间相对较大,犯罪分子在甲地,诈骗的对象可能在乙地。
罪犯利用手机、互联网络、电话作为载体,使用短信“群发器”、设立虚假网站等方式来行骗。
诈骗时所设立的名目迎合了人们的各种需求,高薪工作、低价购车、快速办证、低息无抵押贷款、网上低价购物、中奖等等。被害人一旦接收到这类的信息,便会试探着去尝试,而骗子则编出种种似乎合情合理的要求,让受害人一次次心甘情愿地拿出手中的钱财,最终落入骗子精心设计的骗局中。
不法之徒在实施上述诈骗犯罪时常常利用任意显号软件冒充特定身份,在受害人的电话上,来电可以显示成任意的号码,甚至可显示“110”、“120”、“119”等特殊号码,以骗取受害人的信任,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
要注意避免个人资料外泄,对不熟悉的金融业务尽量不要在ATM机上操作,应到柜面直接办理。
要慎接陌生人的电话,当接到陌生人的电话,特别是冒充亲属、朋友的电话,凡涉及借款、汇款、存款、转款等事项时,要仔细分析对方的意图,经多方核实再采取行动。
当接到疑似诈骗电话或短信时,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尤其是对方要求向指定账户汇款时,不要轻易汇款,应第一时间告知家属商量解决;同时不要轻信突降的好事,贪图便宜,避免因贪念或好奇心理作祟而蒙受经济损失。
接到上述电话、短信或不良信息时,要主动向属地公安机关或电信监管部门举报。
8月3日,记者从刑警支队获悉,今年6月12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沈阳警方破获了一起诈骗百万元的案件,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
7月26日,和平区居民张某接到一冒充某市公安人员的犯罪嫌疑人电话。犯罪嫌疑人谎称在办案中发现用张某身份证开户的银行卡,涉嫌为犯罪分子洗钱用的,要将张某所有银行账户冻结,进而要求张某将存款转入“公安人员”指定的所谓安全账户。
张某信以为真,将多年的积蓄100多万元转入犯罪嫌疑人指定的账户,结果被犯罪嫌疑人在异地提走。
接案后,刑警支队与和平分局立即成立联合专案组,对此案展开侦查工作。在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近8个小时的紧张侦查、追踪,及时为张某挽回5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鉴于犯罪分子利用手机短信、电话和互联网等手段实施诈骗犯罪仍十分猖獗,警方决定加大宣传力度,从而增强广大市民的防范能力。沈阳警方总结了电信诈骗的“三个特点”、“四招防范”,希望广大市民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