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8月3日电 记者从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河南省十一届人大代表陈伯羽、郭永昌因涉嫌刑事犯罪,其省人大代表资格被依法终止。
陈伯羽 2005 年至2007年6月任郑州铁路局总工程师(副厅级),2007年6月被铁道部党组任命为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正厅级)。
2005年至2007年,个体户梁志刚为了搞到计划内的低价煤及外运火车车皮,找到时任郑州铁路局总工程师的陈伯羽帮忙,使其签到了计划内低价煤及外运火车车皮合同。为了感谢陈伯羽,梁志刚以陈伯羽妻子李惠的名字,办了一张存折,并先后三次为其存款、汇款120万元。
郭永昌1997年7月任漯河市源汇区区长,2001年4月任漯河市源汇区委书记,2004年4月任信阳市委常委、固始县委书记,2008年2月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经初查,郭永昌在任漯河市源汇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74.7万元,1万美元,为他人牟取利益。另外,检察机关还掌握有郭永昌其他受贿犯罪线索,正在进一步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