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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区惠及1800多名患者 患者最高可报销1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4日07:39  大众网-齐鲁晚报

  □通 讯员戴美友

  □记者张涛

  本报8月 3日讯 日前,兰山区下发了《兰山区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区”复明手术费用报销支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从本月开始执行,白内障患者最高可报销1000元。

  据了解,兰山区约有1800多名白内障患者,其中90% 以上的白内障患者可通过手术治疗康复。根据《办法》有关规定,患者在兰山区定点医院进行白内障复明手术报销标准最高为1000元/例,包括术前眼科检查、常规检查、手术耗材、人工晶体、术中用药及住院期间各项处置等全部费用。

  据悉,手术报销费用的具体支付办法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白内障患者,参保职工复明手术费用每例定额报销700元,参保居民复明手术费用每例定额报销500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费用每例定额报销400元。

  贫困白内障患者所需手术费,按照以上规定报销后,剩余资金从市级福彩中列支400元,不足部分从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列支;未参加以上医疗保险的贫困白内障患者,1000元手术费用全部由市、区两级按照4:6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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