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执行时玩起“躲猫猫” 一“老赖”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4日07:39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王秀华

  □通讯员王新华周倩

  本报金乡8月3日热线消息 近日,金乡县人民法院审理、执结了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案,一“老赖”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依法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同时履行了民事生效判决赔偿义务。

  2008年1月11日,个体运输户张刚(化名)与外地两名蔬菜商达成运输时鲜蔬菜的协议,为其承运芹菜、菠菜等共计30吨至齐齐哈尔市建华市场。不料签订协议第二天,货车驶至平阴县境内时发生倾覆事故,致使车辆、蔬菜受损。后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1月15日,两名蔬菜商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两级法院审理作出终审判决,张刚赔偿蔬菜商货物损失费9万余元。

  11月13日,该案经申请立案执行,并通知、传唤被执行人张刚,然而张刚拒不到庭申报可供执行财产,并逃往外地,其拥有的车辆也被其藏匿在老家。金乡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对被执行人张刚批准逮捕。并于6月11日将其抓获。

  张刚归案后,主动与家人联系,将赔偿款交到法院,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鉴于张刚案发后能够自愿认罪,积极赔偿,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