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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霸占”公交站台》追踪 潍城交警昨集中清理三轮车 一小时查处非法营运三轮12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4日07:39  大众网-齐鲁晚报

  《三轮“霸占”公交站台》追踪

  查获非法客货三轮车后,交警正在帮助转运货物。

  文/片本报记者韩镇

  本报3日C9版刊发《三轮“霸占”公交车站》一文后,引起潍坊交警部门的高度重视。3日上午,潍城交警大队组织二中队对城区内非法客货三轮车经常出现的火车站、汽车站等场所进行了集中清理,一小时内查处非法客货营运三轮车12辆。据了解,潍坊今年4月1日起实行城区限行三轮车规定,但是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非机动三轮车,交警部门只能处以50元的罚款,这也导致非法客货营运三轮车屡禁不止。

  非法营运,12辆三轮被查处

  3日上午10点30分,潍城交警组织交警二中队对非法营运三轮车经常聚集的青年路小商品城、潍坊火车站、客运站、向阳路车站等地带进行了集中清理。

  在青年路与健康街路口,交警检查的一辆载货三轮车根本没有营运证件,车主也不知道城区三轮车限行的具体规定。交警只好暂扣车辆,并调来车辆为车主倒货。

  据潍城交警二中队队长范强介绍,从上午10点半到11点半,二中队共查获非法客货营运三轮车12辆,并对这些车辆做出暂扣车辆、罚款50元的处罚。

  惩罚太轻,非法营运屡禁不止

  据了解,一直以来,潍坊交警部门都在打击非法客货营运三轮车,但仍然是屡禁不止。打击的时候就少一些,打击的风头刚过,非法营运三轮车就又充斥街头,交警部门也很头疼。

  潍城交警二中队队长范强介绍,对于三轮车违反限行规定的,根据现行有关交通法规对机动三轮车驾驶人可给予 200 元处罚、 对非机动三轮车驾驶人可给予50 元处罚,仅此而已。 而现在的客货三轮车多是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即使违反限行规定,也只能处 50元的罚款,处罚太轻也成了不少三轮车主屡次被罚又屡次上路的重要原因。

  去年车祸,近两成涉及三轮车

  记者了解到,在这些从事非法客货营运的三轮车车主中,大部分是“4050”人员,要么是下岗退休职工,要么是家庭生活困难者。对此,潍城交警有关人员也表示,查三轮车时,他们看到这些年长的人挣钱不容易也不忍心。但非法营运三轮车无论是载货还是载人都不安全,而且违反相关法规,交警还得依法办事,这也是为了保护车主和乘客的安全。

  据统计,2008年,潍坊城区涉及三轮车的交通事故328起,伤亡295人,分别占全年事故总起数、伤亡人数的16.61%和18.83%。也就是说,2008年潍坊城区的交通事故近两成涉及三轮车。

  潍坊交警有关人员表示,打击非法客货营运三轮车是项长期的工作,交警部门会将这项工作贯彻到日常的交警执勤活动中。

  相关链接

  今年4月1日,潍坊市公安局专门发布通告:决定从4月1日起在潍坊城区所有道路限制通行机动、电动、人力三轮车,重点打击从事非法客货营运的三轮车。

  此次限制三轮车的通行路段为:东起潍县中路、西至安顺路(含)、南起胶济铁路,北至北宫街(含)。限制通行的三轮车种类: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除下肢残疾的残疾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代步用车)。限制通行的时间为7:00至21:00(早市摊主自用车辆自上午8:30禁行,夜市摊主自用车辆自18:30开始通行)。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凡需在限制通行区内通行、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老年人代步用三轮车车辆所有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残疾人证明及车辆相关证明到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免费办理城区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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