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自主创业补贴年社保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4日11:50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李可心 实习生阮凤娟报道 想当小老板吗?好机会来了。今后市民申请创业的小额贷款最高可拿10万元, 创办10万元以下小型企业每年可获8000元扶持,即使创业失败了,符合条件的创业者还可享受一年的社保补贴。

  昨天下午,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我市刚刚出台的《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这也是我市首个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综合性、纲领性文件。该政策推出一些列鼓励创业的“优惠性”措施,涉及创业指导、市场准入、创业融资、财政补贴、创业载体、创业保障、创业培训、项目服务八个方面,力度之大、范围之广,为我市前所未有,其中资金资助、创业补贴、以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等多项措施均为我市首次推出,而且此次创业鼓励对象从过去主要为失业人员,扩大到全社会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我市居民。

  《意见》鼓励创业要与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和创新型城市的定位相结合,鼓励创业资本进入我市重点鼓励的产业和行业,引导创业资本进入产业园区、产业主体功能区,进入节水、节能、节材等产业以及大企业和政府采购项目,重点引导和鼓励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归国留学人员、农转居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开展创业和带动就业。

  《意见》还放宽了市场准入门槛,在符合城市规划、市容、安全、环保、卫生等条件和产业发展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创业者以家庭住所、租赁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在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初创企业,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并适当放宽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失业人员、残疾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人员、归国留学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农转居失业人员等创业的注册登记条件。

  此外,《意见》重点在财政补贴、创业保障、创业培训等方面推出众多优惠措施,为我市居民今后创业提供不少的“实惠”。市劳动保障局局长管林根强调,该政策目前仅是纲领性文件,除社保补贴和培训补贴外,绝大多数优惠政策需通过配套政策的出台及信息系统的对接才能兑现,因此我市近期将抓紧制定13个配套办法,逐一落实这些优惠政策,今后将“成熟一个,出台一个”。

  优惠 1:

  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税费

  对符合国家规定享受税费减免条件的企业和人员,将依法给予减免税费。本市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有关规定,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优惠 2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10万

  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农转居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程序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扩大。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小额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

  优惠 3

  自主创业补贴3年社保

  对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创业后可将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创业扶持金,一次性领取。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农转居失业人员、归国留学人员、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及残疾人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企业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支付。对因创业失败而处于失业状态的本市居民及时提供各种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个人自愿缴交社会保险费的,按同等标准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优惠4

  创业1年一次性资助4000元

  创业人员创办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小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根据其带动就业和纳税情况,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每年给予8000元限额的扶持。对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农转居失业人员、归国留学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等首次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实体每创造一个岗位并与本市登记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个岗位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优惠5

  示范基地创业者可享场租补贴

  对经过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创业示范基地和创业孵化园区,实行挂牌运营,并享受公共设施补贴、创业者场租补贴、创业代理服务补贴等优惠政策,目前这些补贴标准尚在制定过程中。创业人员进入政府投资的创业孵化园区后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及服务的期限不超过3年。创业人员按吸纳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情况给予场租补贴,场租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留学生创业园和留学生产业园也享受同样政策。

  优惠6

  提供创业项目可获推荐补贴

  建立全市统一开放的创业项目资源库和网站,广泛开发、征集社会各界的创业项目。创业项目被创业者采纳并成功实施的,政府给予项目提供机构或个人一定的创业项目使用服务费,并按其吸纳本市登记失业人员、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农转居失业人员就业的情况,给予项目提供机构或个人一次性创业项目推荐补贴。

  优惠7

  毕业生享受培训补贴

  培训对象从以失业人员为主逐步扩大到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所有劳动者,对参加创业培训的本市等级失业人员、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农转居失业人员、归国留学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在岗劳动者等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相关新闻

  2200名

  失业人员

  当上“小老板”

  本报记者李可心 实习生阮凤娟报道 记者昨日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我市自2003年底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来,制定了鼓励失业人员创业的相关政策,建立了小额担保贷款制度,开展了模块化培训和创业大讲堂等多形式的创业培训,探索了实行政府购买创业服务成果的服务方式,并通过“彩虹计划”、“激扬青春”、“金钥匙计划”、“金翅膀计划”、“启航计划”等专项行动,引导和带动了众多失业者实现自主创业。

  据统计,自2005年以来,我市已成功帮助2200名失业人员成功创业,带动8600多人实现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累计发放了1700余万元,扶持700多人实现创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