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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措施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4日15:08  内蒙古晨报

  本报讯(记者 邢占国) 昨日,记者从呼市建委了解到,呼市建委将加大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能够“劳有所得”,具体措施有六条。

  一、通过现场会、建设劳务网等形式公布建设劳务分包供求信息和劳务用工信息,使施工企业能够通过正规渠道找到经过备案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工人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从源头上控制“包工头”现象。二、对存在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建筑企业,将根据其情节轻重取消其项目经理的评优资格,直至做出资质降级或吊销处理,外地进呼建筑施工企业要清除出呼市建筑市场。三、对建筑企业拖欠建筑劳务分包队伍分包工程款,造成队伍不能按时发放务工人员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对分包队伍所属务工人员直接支付工资,所发生款项从分包工程中扣除,未按期支付,追究总承包企业的相关责任。四、对因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将采取督办、上诚信网、社会公示等方法对各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五、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资格及资信情况,验明劳务企业负责人身份。若出现包工头携务工人员工资逃匿现象,将由施工企业负全责。六、对违规企业下督办单、记入信誉不良档案,并向社会公布,酌情对其投标活动进行限制,情节特别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定代表人和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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