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食堂经理 贪污伙食费
瞒报、漏报、伪造财务报表 截留5.8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李奎)记者上午获悉,北京理工大学后勤集团饮食中心教工食堂经理郭某,因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伙食费5.8万余元,被检方公诉至海淀法院。
在北京理工大学后勤集团饮食中心教工食堂各卖饭窗口,除设有打卡机外,还配备了两台现金收款机。
据指控,2008年 4月至2009年3月间,郭某利用职务便利,采用瞒报、漏报、伪造财务报表等方式,私自截留食堂现金收入共计5.8万余元。
其中,郭某伪造报表侵吞公款2.4万余元,并从两台收款机中截留现金共计3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郭某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