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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4死4伤打盹司机获刑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4日15:13  法制晚报

  疲劳驾驶酿车祸 通州法院做出判决

  致4死4伤打盹司机获刑6年

  本报讯(记者付中通讯员窦娟)开着货车打盹,货车撞到另一辆货车上,致4死4伤。

  记者今天获悉,通州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肇事司机有期徒刑6年。

  2009年4月18日15时许,王晓东驾驶超载的中型厢式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北京市通州区太湖镇张台路台创路口时,因过于疲劳,不知不觉打起了瞌睡。

  到了路口,这辆货车面对红灯仍直冲过去。王晓东驾驶的厢式货车以高于76公里/小时的速度撞上一辆由南向北正常行驶的货车,而该车驾驶室内有四人,车厢里搭载了仇、尤、刘、李四人。

  事故造成两车损坏,乘车人仇、刘、李、尤死亡,驾驶室内四人受伤,王晓东被当场抓获。

  后经通州交通支队认定,王晓东负事故全部责任。

  庭审上,王晓东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均无异议,其辩护人认为,王晓东认罪态度好,且被害方货车车厢内人货混装,以致造成如此严重后果,请求法院对王晓东酌情从轻处罚。

  经审理通州法院认为,王晓东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忽视交通安全,驾驶机动车遇红灯亮时通过路口且超载、超速行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四人死亡,四人受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情节特别恶劣。

  虽然王晓东应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是考虑到辩护人所提出的情节确属客观事实,应该在量刑时予以考虑,故法院对王晓东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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