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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敦义与花莲地方人士互相控告 吴敦义,花莲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4日16:25  台海网

  台海网8月4日讯 国民党副主席兼秘书长吴敦义今天下午委托赖素如律师及洪文浚律师,针对花莲县观光协会理事长施胜郎控告他违反选罢法及刊登不实广告内容,毁损其名誉,向台北地检署提出诬告、诽谤之诉。

  据中评社报道,花莲县观光协会理事长施胜郎于7月29日控告吴敦义违反选举罢选法,指称吴敦义约见有意参选花莲县长的杜丽华,曾允诺以副县长职务交换杜丽华退选,涉嫌期约贿选。

  施胜郎至今不仅未向吴敦义道歉,仍于后续几日花费巨资陆续在地方及台湾各大平面媒体刊登影射吴敦义期约贿选的广告。

  吴敦义认为,施胜郎故意以不实之内容对他提出告发,显有诬告之犯行,且施胜郎对外散布于众而公开指摘他涉有期约贿选之内容,纯属捏词设陷,乃系施胜郎基于其特定政治目的,不实指控,以毁损他的名誉,达到其政治目的,此涉有诽谤之犯意。因此,吴敦义委托赖素如律师及洪文浚律师于今天下午向台北地检署提出施诬告、诽谤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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