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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晋州广播电视塔折断 有关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4日20:3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石家庄8月4日消息(记者明慧)离石家庄市区不足50公里的晋州市,一座尚未交付使用的广播电视塔7月23日在大风中轰然折断,事故背后浮出偷工减料造出豆腐塔真相。今天下午,晋州市通报了调查处理情况。

  晋州市广播电视塔塔体为四柱角钢半组合钢结构,塔底边长40米,总高186.8米。该工程为全额财政拨款的市政工程,由晋州广播电视局与河北亿鑫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制作安装工程合同》。由于工程在建过程中屡出质量问题,应于2008年2月16日竣工,但到2009年7月23日倒塌时还没有交付使用。

  调查认定:电视塔没有正规设计、施工图纸;基础工程及铁塔安装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建设过程中,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此事故发生前,已委托河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该项目进行的检测中,9个数据7项未达标,该塔体存在严重工程质量隐患,这次事故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5。5万元。调查中还发现,广电局和承建单位签署了内容相同但价格不同的三份合同。

  今天下午的通报施工方薛玉强、李金荣私刻公章、伪造公文、偷工减料,涉嫌贪占国家财产,目前已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晋州市广电局局长杨秀斌、副局长史志峰、刘强英、做为主要负责和具体负责人,涉嫌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罪,三人被免去党政领导职务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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