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张恩杰)《中山市“三合一”企业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出台,办法规定,举报“三合一”场所的人,最高可获得2.5万元奖励。
据了解,从9月1日起,对厂房和仓库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幢建筑内,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现象,市民以来人、来函、来电等方式举报后,经相关部门核查属实的,公安消防部门将依法对企业责令停产停业,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将处罚金额的50%奖予举报人。即违规企业被最高罚5万元时,举报人最高可获2.5万元的奖励;被举报企业最低罚款5000元时,举报人最低也能得到2500元的奖励。
另外,办法还规定,同一案件被多次举报的,以举报时间为准,奖励第一举报人;两人(含两人)以上联名举报的,按一个案件进行奖励,由联名人共同领取奖励金。举报奖励对象限于实名举报,举报人凭身份证领取奖金,匿名举报的只反馈查处结果,不发放奖励金。消防部门表示,举报人依法受到保护,消防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将建立并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姓名、举报内容及相关信息。
市公安消防部门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电话,号码为:88888119。此外,有关部门会在受理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反馈给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