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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医保待遇肯定会逐年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00:32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有关“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的相关细则正在研究中

  本报讯 (记者 罗强)3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等三部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指导意见》,提出逐步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纳入基金支付,并提高医保待遇。昨日,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医保待遇肯定会逐年提高。

  “待遇肯定会逐年提高”

  三部委的《意见》要求,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提高医疗保险的待遇。对此,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的医保待遇水平,肯定会逐年提高。”

  据悉,目前,市人保局、市财政局等已联合完成了一项医疗保险待遇提高的政策制定,预计这一政策措施本月内就将公布。对于三部委提出的“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说:“近日,国家人保部将召开电视电话会,部署这些工作。同时,市人保局也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相关的医疗保险改革。”

  目前,我市医保市级统筹区,门诊小病没有建立基金。按现在的政策待遇,每位城镇居民看门诊,每年享受的待遇是30—50元不等。

  加快建立定点医疗机构

  三部委的《意见》还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目前,市人保局正与市卫生局合作,加快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建立。”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说,为了加快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建设,满足医保患者就医,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建立政策,已调整为成熟一个建一个。而之前,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确立,必须在建成后,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据悉,到目前为止,我市医保市级统筹区(主城区)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已超过1000家,基本实现了每个社区都有一个医保定点服务机构。而按照我市医疗卫生发展规划,到2012年,将全面实现小病不出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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