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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转移财产离婚后可再分割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02:48  京华时报

  读者张女士问:由于夫妻长期感情不和,且丈夫有外遇,一年前我与丈夫诉讼离婚,平分了财产。近日,我得知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还用我们的共同财产购买了一套100多平米的住房,现在供其和其女朋友同居,请问,我能够要求分割这套房子吗?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王月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与取得的个人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可见,张女士发现上述财产后,两年内可以再次要求分割该财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并且经法院判决,其前夫可以少分或不分该财产。

  本报记者张淑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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