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遗产分割先区分夫妻共有财产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02:48  京华时报

  读者刘先生问:我父亲去年底突发心脏病猝死,未留遗嘱。现有三套房屋,房产证上名字均为我父亲,皆为婚后购买。现在母亲要求把房子过户到其名下,但我大哥不同意。请问,遗产应该怎样分配?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李成明律师解答:(1)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遗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应先将共有的财产分出一半给配偶,其余为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遗产)。你父亲的三套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先将一半分给你母亲,剩下的一半由你和你母亲、你大哥继承。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