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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小病逐步纳入医保报销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02:48  华龙网-重庆晚报

  人保部昨日透露,该部和财政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逐步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意见要求,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各地在重点保障参保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的基础上,逐步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开展门诊统筹应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医药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据京华时报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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